父母管教態度是指父母平時對子女的管理與教育的方式,教育心理學家一致認為,父母管教態度對子女人格形成有絕對的影響。人父母者,在管教子女的態度上要「一致」。因為管教態度不一致,會造成子女無所適從,心理產生矛盾與衝突,其行為就易偏差,不是動輒得咎而退縮,就是我行我素,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。例如一位嚴厲的父親對子女錯誤的行為施以打罵,而母親為保護子女而掩飾其錯誤的行為,如此將給子女一個錯誤的靠山,孩子的錯誤行為將很難糾正,這一嚴一掩方式是「不一致」的態度之一。
所謂態度一致,平時要給子女正確的為人處世的觀念,父母互相配合,不唱反調,縱使意見不同,也必在孩子背後討論,取得共識;在孩子面前互相尊重,做好的示範,對於孩子犯錯,一扮黑臉、指出錯誤,必要時給予懲罰,另一扮白臉、告訴孩子懲罰是針對他錯誤行為,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水不變的。接納、安撫其情緒,使孩子知錯必改,而不是掩飾其錯誤行為,或數落懲罰其不當行為。教育子女是夫妻共同的責任,要有共同的理念與方法,接納、尊重、關懷與溝通,引導子女辨是非,趨善避惡,夫妻態度一政,子女有得遵循,人格得以正常發展,是子女之福,社會之幸。
夫妻管教子女態度一致,是讓孩子學習是非判斷時有明確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