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定義:
幼童語言發展雖有年齡上之個別差異,但大致上循著一定的順序稜發展;當兒童語言發展起步較晚、發展進度較慢及發展所達最終程度較一般幼童低下,此即為語言發展遲緩或異常。
二、原因:
- 機能性構音(音韻)異常:指器官的發展及運用,都找不出任何缺陷,但是,就是發音不標準。
- 構音器官結構上的問題,如舌繫帶、唇顎裂、嚴重咬合不正。
- 構音器官神經肌肉控制的問題,如腦性麻痺、口腔動作協調差、張力過強或太弱。
- 感覺異常:如聽力障礙、口腔靈敏度差。
- 智能問題:如發展遲緩、智能障礙。
- 隔代教養:忽視性或隔離性教養。
三、一般兒童的語言發展:
- 哭聲和愉悅聲:幾乎一般新生兒都有發聲的能力,而父母對嬰兒不舒服時的哭聲及快樂的愉悅聲均有適當的反應,是鼓勵幼兒語言發展的第一步。
- 牙牙學語:約在二至四個月時,會發出一些簡單但無意義的聲音。
- 社交性發聲:約五、六個月大,開始會使用不規則聲音與外界溝通。
- 語調練習:至八個月大時,已大約略似大人講話的語調。
- 第一個字:約莫在十至十八個月時出現一般的理解能力後,才開始說出有意義的話。
- 呢喃兒語:十八個月後,隨著肢體動作的成熟,幼兒可以配合著手腳功能,一起玩聲音的遊戲,此時約可使用十至二十個有意義的字來進行多方面的溝通。
- 鸚鵡式學語:兩歲的幼兒開始重覆大人說的話,藉由仿說來習得眾多語彙,直至約兩歲半時消失。
- 語言交談:鸚鵡式學語減少後,此時開始與大人真正的對話,自發性的語言也會增加,並隨著年齡的增加與經驗的累積,語言能力也急速增加有時字彙的缺乏,卻急於表達自己的意見,有時會出現發展性口吃,但需要父母的耐心,使用簡短易懂的字和適當的說話速度,以輕鬆的態度面對。一般說來,七歲以前講話不流利仍算正常範圍。
四、語言發展遲緩的異常徵兆:
- 足一歲:
- 避免與人目光接觸
- 非常安靜、少牙牙學語
- 對大的聲音缺乏反應
- 沒有興趣模仿「再見的手勢」
- 不改變音調與強度的常常哭
- 足二歲:
- 不會叫「爸爸」或「媽媽」
- 無法指認身體最基本的部位
- 對指認圖片有困難
- 大部份時間都很安靜,很少模仿他人動作或說話
- 常聽不見他人說話
- 足三歲:
- 對唱歌或模仿簡單的兒童詩有困難
- 指認一般的家庭用品有所困難
- 還沒有任何句子出現,如「我要尿尿」
- 足四歲:
- 說話大部份仍含糊不清
- 說的話不容易讓人聽懂
- 無法靜靜坐著看書或者電影幾分鐘
- 足五歲:
- 句子結構仍有明顯錯誤
- 說話不流暢、結結巴巴
- 年齡愈長,說話反而愈少或愈不清楚
- 聲音單調、音量太大或太小、音質差
- 在一連貫說話上有混淆、顛倒及簡略現象
五、教導目的及方向
- 指導話語要明確、前後一致、清晰、慢慢地說,必要時給予示範或提示,才會有較佳的理解力。
- 傾聽並給予正向回饋,鼓勵兒童溝通,如此才能使兒童樂於學習。
- 話題要與兒童的生活經驗及程度相結合,有足夠的生活及遊戲經驗,才能發展出認知型式,把事與物做適當的連結。
- 針對有觸覺防禦或口腔功能不佳的孩童,透過嬰兒按摩及口腔按摩的方式,減低其敏感度。口腔動作練習:呼吸(練習吹氣)、唇(閉唇親親)、舌(上下左右外內動)、下顎(大口咀嚼餅乾),以加強說話所需的口腔功能,即早在進食經驗中,建立正常口腔動作能力正是未來說話清楚及生活自理獨立的第一步。
六、治療期問:
最適當的時期是出生後七歲內,尤其是最初的二至四歲最為重要,錯過發展關鍵期及學齡階段,可能在學齡階段會出現不少問題。
七、預後:
- 若無其他方面的遲緩問題,即使早期語言發展遲緩,將來一樣可迎頭趕上。
- 如果伴隨其他問題,如神經受損、智能發展遲緩、聽力受損或自閉症,都會讓這些孩子各自表現出不同狀況。
- 重度發展障礙者可能無法習得口語,須採用非口語之溝通方式,以達到溝通目的。
八、結論:
兒童語言治療,須及早發現及早期介人,也須專業醫療團隊的參與,如小兒神經科醫師、復健專科醫師、耳鼻喉科醫師及聽語訓練治療師,安排一系列的專業檢查,如聽力、視力、腦波檢查甚至腦部磁振造影檢查,發現孩童是功能上抑或結構上或環境上之因素造成孩童之語言障礙,在專業人員的引導下,針對孩子的問題有規律的建議及活動,才能幫助孩子改進說話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