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歲女主管,想借卵生子綁男友

2007.11.05
媒體報導

【曾雪蒨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一名六十五歲企業女主管,今年二月就醫要求借卵生子,希望能綁住四十歲男友的心,但因兩人未結婚、不符法令規定遭婉拒;醫師指出,以往不孕症患者多為生理因素,現在大多因為晚婚,建議有意養兒育女的婦女,應把握生育年齡。

違反法令遭拒
財團法人不孕症基金會昨在台中市老虎城購物中心舉辦「親子同樂會」,基金會董事長、婦產科醫師李茂盛說,這名企業女主管跟男友交往超過十年,年初時女方想「幫他生個孩子,抓住他的心」,到他診所要求借卵生子,但因兩人未結婚,違反《人工生殖法》作罷,這是他做人工生殖二十年來,最高齡求子的個案。
李茂盛表示:「晚婚已成夫妻不孕主因,取代輸卵管阻塞、精蟲稀少症、子宮內膜異位的生理問題。」婦女生育年齡為二十五到三十五歲,過了生育年齡,流產率提高,受孕率則降低,建議有意生育的婦女應把握時間。
昨天活動中,基金會第一個試管寶寶陳英傑(二十歲)、脊髓損傷患者沈永祥、李秀妹以人工受孕產下的沈慈恩(四歲)、及基金會第一對四胞胎李孟學、李德訓、李孟翰、李德祐,都到場同賀,四年前認沈慈恩為乾女兒的副總統呂秀蓮也到場同慶。

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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